联邦公共部提出的特别上诉,旨在重新讨论不遵守树木规定的赔偿价值1952年向私人签订销售合同。 STJ STJ特别法庭理解,最好让STF来分析 STJ案件 允许将案件提交联邦最高法院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可以支付的最新金额:10 亿雷亚尔。 这笔金额是在最终且不可上诉的裁决中确定的,并在一项被视为毫无根据的撤销诉讼中得到维持,但工会和强积金仍对这一数额提出质疑,目前正在通过公共民事诉讼。 指控称,该价值是通过专家编写的报告中的错误得出的,因此是滥用且不成比例的。 特别法庭以八票对六票的多数得出结论,该案的定义取决于对几项宪法原则的考虑。这是因为该起因与保护公共资产有关,并且具有足够的经济意义,足以对国库造成损害。
因此,将由STF根据公平补偿、道德合理以及需求的经济表达的原则,来界定工会是否可以利用公共民事诉讼来使既判力相对化。 70 年的诉讼 引发诉讼的合同于 1952 年签署,当时联盟通过招标出 电话号码数据库 售了巴拉那州的土地和树木,规定交付 30 万个成人和土著单位,但这一义务尚未完全履行。 1982年,受害方提起普通诉讼,责令交付20万棵松树,转变为赔偿令。第一个行动于 1991 年成为最终决定。 STJ 部长 Maria Thereza de Assis Moura 的分歧投票推迟了STJ司法机构已讨论 40 年的定义的讨论 1992 年,联盟提出了撤销诉讼,该诉讼在 STJ 上诉后被驳回,该诉讼于 2002 年成为最终判决。联盟不服,于 2005 年提起公共民事诉讼,目的是宣布该决定无效。

第一个行动很普通,因为计算赔偿的报告中有错误。 在公共民事诉讼中,巴拉那州第四联邦法院预期监护权是为了防止个人执行债务,但第四地区联邦地区法院在上诉中部分修改了该决定,允许撤回 50% 的债务。法院命令的金额。 针对这一决定,工会于 2007 年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暂停执行禁令。最初,时任总统埃伦·格雷斯部长暂停了 TRF-4 的决定,直到 ACP 做出最终决定。 2009年,STF全体会议对专制制度进行了部分改革,最终允许提取高达50%的金额,对联盟原本已经支付的部分进行了折扣。 2019 年,STJ 在一项特别上诉中对 ACP 进行了判决,其中第一小组得出结论认为该请求毫无根据。获胜的一票强调该案是一起不履行合同的案件。因此,正如 STF 在征用案件中所承认的那样,不存在既判力相对化的可能性。 司法机构处理此案总共已有40年,涉及70年的债务。这一耽搁,使得累计价值达到了十亿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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